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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03/06   来源:本站   访问次数:5285

关于做好2019年我院“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办、所、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发[2018]1号及(湘教通[2018]11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对我院2019年“专升本”的报名推荐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2019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报名推荐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2019年“专升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苏  立  左家哺
副组长:刘振湘
成  员:林仲桂  李宁清  周华端  李  常 陈盛彬  胡永灵 
赵其辉  褚梅林  谭绍雄  许  超  
工作组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林仲桂
副组长:杨  娜 
成  员:张晓军  刘作云 丁 锋  杨慎怀  刘伟才   邓  蓝 
蒋云凯  周秋红


二、对口学校、专业及可推荐名额
专科专业 对口本科专业 可报人数 对口学校
护理 护理 281 长沙医学院
助产 护理 39 长沙医学院
会计 会计 30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环境设计 24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空中乘务 旅游管理 3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森林生态旅游 旅游管理 5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7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8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经济信息管理 经济学 5 吉首大学
环境工程技术 环境工程 4 吉首大学
园林技术 园林 7 吉首大学
园林工程技术 园林 16 吉首大学
风景园林设计 园林 8 吉首大学
三年制药学 药学 42 湖南中医药大学
五年制药学 药学 14 湖南中医药大学
三年制中药 中药学 10 湖南中医药大学
三年药品生产技术 药学 20 湖南中医药大学
三年制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 16 湖南中医药大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39 湘南学院

二、推荐条件
(一)吉首大学
根据湘教发〔20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 文件精神要求。原则上推荐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的学生报名。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二)湖南中医药大学
1、根据湘教发〔20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 文件精神要求。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至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可招生五年制学生。
2、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三)湘南学院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至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可招生五年制学生。
5.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长沙医学院
根据湘教发〔20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 文件精神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5、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涉外经济学院
根据湘教发〔20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 文件精神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五)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
1、 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受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2、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9〕6 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 报名时间:每年的 3 月 1 日-20 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 37 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 1-2 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 1 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 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三、报名安排
1、 现场报名
    3月6日至3月14日(截止17:00,逾期不再受理)为学生现场报名时间。符合《2019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方案》中推荐条件的应届相关专业毕业生可自愿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附件1)的纸质及电子版。
2.2张1寸免冠近照纸质档(其中一张贴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专业姓名)和电子档(以身份证+姓名命名)。
3.如报考的本科院校对英语有要求的,请提供英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级院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2、 二级学院推荐
    3月15日前为二级学院推荐阶段。请各二级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于3月20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连同学生报名材料统一交教务处。
3、 学生网上报名
3月15日至3月25为学生网报阶段。请各二级学院通知被推荐的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如因个人网报没成功而影响推荐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院审核及公示
3月28日前,根据选拔条件,教务处会同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等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8日前完成公示(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四、注意事项
  1.“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位,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将根据本科院校的提供陆续公布。咨询电话:教务处杨娜、丁峰(8591241)。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附件1
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照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身份
证号                   
所在
学校  所学专业  
报考
学校  报考专业  
英语
水平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四级 六级      英语过级时间及分数 年   月
       分
学业成绩(平均分)         分 具体请提供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期间
成绩单原件
在校
表现 
特长与
获奖
情况 


学生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校审核:
该生属于我校普通专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标注为“注册学籍”,符合推荐条件。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本科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推荐学校(盖章):                                                       接收学校:
序号 身份证号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特长及获奖情况 所报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所属门类 原专科专业 本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数
         
         
         
         
         
         
         
         
         
   注:推荐名单请用EXCEL造表,按不同专业依次编序号;特长及获奖情况填报突出特长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并上交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核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