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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衡阳耒阳市人民医院招聘60人公告

创建时间:2019/10/18   来源:本站   访问次数:3262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确保医院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实施人才储备,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满足快速补充实用、成熟、优秀人才的要求。

二、招聘专业、数量及条件

招聘 
专业 
招聘地 计划人数 基本条件 专业条件 
临床 
各 
专业 
各高等院校 20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35岁) 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点 20全日制本科学历 
具有执业医师证及 
规培合格证 
护理  学 面向社会 30大专及以上学历且 
具有护理资格证(含男护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向各医学高等院校、各住院医师规培定点医院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 18 日至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现场报名:耒阳市人民医院1栋820室(政工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需提供的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如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放宽年龄要求还需提供医院工作经历的证明和购买五险资料。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专业招聘计划数。

5、耒阳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按规定上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理论笔试、实践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40%、操作占30%、面试占30%折合计算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操作、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折算成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所有岗位参考者)

1.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

1.2笔试地点:耒阳市人民医院院内(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3 笔试方式:考生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参加临时抽签考试批次及考试座位。考试方式为纸质考试和计算机机考。

1.4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医学基础知识占30%,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占70%,满分为100分。

1.5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1.6笔试免考人员:①报考临床各专业者;②报考护理学专业,具有本科学历且有三级综合医院3年(含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

1.7凡免考项目,在计算综合成绩时该项成绩计满分。

2、操作(仅限护理专业参考者,其他岗位参考者免考)

2.1操作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地点耒阳市人民医院三栋11楼示教室,由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试人员,人员名单在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适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2具有本科学历且有三级综合医院3年(含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免操作考试,在计算综合成绩时该项成绩计满分。

3、面试(所有岗位参考者)

3.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人员名单与参加操作考试人员名单一致。

3.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结构化面谈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谈时间为7分钟/人次。

3.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面试地点人民医院1栋9楼。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施百分制,按照基本条件占5分(本科学历计5分、大专学历计3分),考试总成绩占95分计算。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第一次体格检查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地点待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解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卫健局的领导下,由耒阳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由报考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公布时间为5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被确定聘用的人员 一律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操作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操作、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医院官网。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由卫健局全程监督和指导。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工作日0734-4314227(耒阳市人民医院政工科)

耒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