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做好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建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专家库。现就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我院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关于评委库专家人选的来源
评委库专家人选从以下五类人员中产生:
1.我省教授级高级讲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2.高等学校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省、市州教研、教师发展中心、电教、装备等校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基础教育(含职业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高等学校长期在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省外基础教育(含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
二、推荐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坚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满15年、任现职满3年。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入选评委库后,无不可抗拒原因,必须履行评委专家相关义务。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由申报人员自愿填写《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于5月4日下班前将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研室所在二级教学院部。
2.请各二级教学院部汇总申报人员推荐表(附件1),填写《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并在附件1的基层业务单位意见栏和附件2上签章,完成院部推荐,于2018年5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11室。联系人:凌媛;短码:61808;电子信箱:275975560@qq.com。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请参见附件3。
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