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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创建时间:2018/03/12   来源:本站   访问次数:288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事故蔓延或事态升级,造成更加严重的不良后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医药技术学院内发生下列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

1、错误言论、邪教活动、涉外活动中的不当行为等政治安全类事件;

2、爆炸、暴力伤害、群打群殴、交通事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突发治安类事件;

3、火灾、传染性疾病、灾害性天气等造成的灾害类事件;

4、自杀、自虐、自残、溺亡、失踪等管理事端类事件。

二、预案的启动与工作原则

上述条款中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即自行启动本预案,本预案也是学院处理上述事件的重要依据。

预案进一步明确处理突发事件应遵循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持临战状态、有效管控事态、确保安全稳定”,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生命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工办、教务办、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重大事件由学院党政领导直接组织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及时管控事态、防止事态发展和不良后果的产生,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提出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

2、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事件发生的有关情况。

3、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和处置工作。

4、在学院职权范围内负责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5、认真总结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由于带来的经验教训,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突发事件情报网络的建立与收集

各班由班主任在本班班团干部中确定男、女情报员各一名,学工办在学生分会、团总支、宿管分会和讲习所成员再确定情报员若干人,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校园里、学生中发生的任何重大事件均能及时、准确获取相关情报。力争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六、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

1、学工办、班主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学院主要负责人,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2、学工办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在24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起因、过程、直接损失等情况及事件性质、已采取的相关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再由他们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告以及报告的范围。

七、具体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政治安全类事件

1、接到情报后,在第一时间报党总支批准成立专门小组,核实事情真相。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经核实情况与所反映问题有重大出入的应单独与情报提供者沟通并澄清事实真相。

2、凡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宣传、外事和纪律检查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3、凡属恶作剧等黑色幽默性质的问题,交由班主任、辅导员或党支部专门谈心谈话教育,确保教育转化取得效果。

(二)突发治安类事件

1、接报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赶赴事发现场,与保卫人员一道指挥并迅速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2、将事件参与各方分别带离现场,若有受伤情况应及时将伤员送医接受治疗;

3、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调查事发经过,了解基本情况后通过相关班主任、辅导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组织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处理方案并要求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

5、认真总结反思,提出整改方案,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灾害类事件

1、接报后应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2、做好受灾师生的救济和安抚工作,确保衣、食、住无忧,积极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具体困难。

3、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4、确保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

(四)自杀、自虐、自残、失踪等管理事端类事件

1、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重点进行心理筛查,对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一个对象、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对有自杀等极端倾向的学生要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学生结成监护网进行24小时监护,确保不离开视线、不脱离管控、不发生任何意外。

2、对有上述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积极协助家长了解有关情况,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及时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治疗。

3、对离开学校超过12小时的学生,班主任及辅导员即应组织了解学生去向;对离校超过24小时的学生需立即启动调查机制并及时通知家长协助调查。对有可能涉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自杀、自虐、自残事件,要立即制止并报告110和120,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救治伤员,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班主任、辅导员、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5、学工办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家长进行沟通,做好家长的沟通与安抚工作。

八、责任追究

凡接到报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处置突发事件义务或因工作不力致使事态进一步发展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