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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09/18   来源:本站   访问次数:2883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二、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3.鼓励教师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研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本次申报中有合作企业的项目将优先进行推荐。

4.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且应为在职在岗教师,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①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②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③正高职称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人员超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且不接受修改或替换。

三、申报形式及时间

1.申报形式:二级教学院部教师申报材料报所属部门,由二级教学院部按分配指标组织所属学术分委员进行评审推荐。其他各处室(部、办、所)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评审推荐。

2.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11013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

二级教学院部教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各处室(部、办、所)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科研处。

1.纸质材料:①项目申报书1份;②论证活页1份;③加盖部门公章的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

2.电子材料:①申报书;②论证活页;③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文件规范命名:“部门名称+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包月姣老师  邮箱:396821960@qq.com.

 

附件:1.湘教通〔2021251-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6.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 研 处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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